派出机构
| 发布时间:2025-03-03 14:04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第一税务分局
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含缴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税务分局
承担市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凤凰税务分局
承担凤凰镇、杨舍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塘桥税务分局
承担塘桥镇、张家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乐余税务分局
承担乐余镇、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南丰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锦丰税务分局
承担锦丰镇、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大新税务分局
承担大新镇、江苏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金港税务分局
承担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积街道、双山岛旅游度假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分局
承担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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