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31 09:44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徐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2024年在徐州市委、市政府和江苏省税务局的正确领导下,徐州市税务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法治政府的总体目标,服务大局,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税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税务建设取得新进展。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徐州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当好深化依法治国的实践者、维护者、推动者,努力把科学思想转化为工作时效。市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全年召开12次会议,整体谋划、协调推进全市税收法治建设,全面提高税收法治化水平,加快推进税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依法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积极回应纳税人新要求新期待,切实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纳税人获得感幸福感。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际出发,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加强税收法治实践,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思考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发挥法治对税收改革发展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积极服务徐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面对国内外环境变化、经济税源结构趋势性变动、减税降费持续推进、堵漏增收边际效应抵减等诸多因素影响,全市组织收入工作经受了复杂、严峻的考验,我局认真履行“为国聚财、为民收税”的神圣职责,始终坚持组织税收收入原则,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2024年税费收入质量进一步提升,为税收事业和徐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坚决落实税费优惠政策,确保红利充分释放。2024年以来,我局主动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优”、“新”、“控”,靶向释放税惠红利,助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注重“优”字建机制,坚持“一盘棋”统筹。建立完善优惠政策落实领导小组机制、联络员机制、快反机制、调研机制、周报制度、综合治税机制等内外工作机制,全盘统筹、高效协作。二是聚焦“新”字抓落实,做好“一揽子”服务。2024年我局对照总局“1+3”政策清单,整合涉及面最广的优惠政策,开发精准推送智能新工具,利用征纳互动平台,通过语音、视频、文字、远程协助等方式,保障税费优惠政策触手可及。创新税法宣传服务,“税务管家”、“税先锋”志愿服务队、“税小新”服务团队等服务团队频出,“税收文物背后的故事”活动、新办企业“开业第一课”、税法进课堂、税惠助农等活动纷呈。三是突出“控”字防风险,织密“一张网”管控。通过风险管理预防应对、稽查打击骗取税费优惠、督察纪检监督检查,实现“一张网”全流程风险防控,精准监管,不断强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质效。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完善制度建设,切实保障依法履责。深入落实两办《意见》,高质量完成省局2024年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重点任务,着力提升征管效能,优化高效统一的税费征管新格局持续完善。完成新电局、“慧办平台”上线,稳步推进数电票发票扩围。通过优化职能配置、落实职责清单、推进业务统筹等有效举措,实现了操作流程、操作平台、岗责配置、征管方式“四个统一”。加强部门协作,初步建立“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司法保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协同共治体系。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双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要求,构建全链条税收政策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

(二)坚持求真求实,落实税费政策工作规范化机制。抓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迅速解决一线政策落实问题,包括政策口径、征管操作、风险隐患、税费服务等各方面,纳税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堵点得到了有效解决。

(二)严格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工作要求,对涉及纳税人重大利益的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向下级税务机关征询意见制度。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制定并管理税收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制定后30日内向省局报备,严格审查文件的文种、合法性、公平性,把好制定文件的程序关。开展违规招商引资等方面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确保税收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公平合理。2024年我局未制定出台涉税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一年来市局党委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要求和有关制度规定,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在制定全局各项决策时,充分听取法制部门意见,落实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对市局拟通过的税收政策或管理事项,市局各业务科室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均要求法制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审查不通过的,坚决不予颁布或执行。对于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进行充分沟通,解释说明,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

(二)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目前我局有公职律师22人,通过开展“五个一”活动,进一步扩大法治领军人才队伍的培养,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市局公职律师团队与外聘法律顾问通力合作,为重大涉税事项及其他疑难、纠纷事项提供法律支持,确保每一事项的处理均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工作。按照总局和省局部署,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工作。以“三项制度”为抓手,以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影像记录平台等为依托,强化过程控制,把实体合法、程序合法、合理行政、尽责执法的要求体现在每个具体执法行为中。建立健全公开机制,梳理执法内容,明确事前、事中、事后公开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通过书面文字、执法记录仪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针对重大执法事项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以及疑难事项,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

(二)持续优化税费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试点征纳互动新模式,征纳互动业务量稳居全省前列。推动服务模式转型升级,非接触式办税率、12366接通率位居全省前列。完成“苏税援”涉税专业服务平台建设。扎实推进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工作。强化减税政策落实,开发智能小工具,实现政策推送“五个”自动化,被总局、省局采纳推广。

(三)严格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21年第51号修改)的要求,充分发挥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的作用,不断提升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水平。

(四)持续加强税收监管。紧紧围绕“盯票管、盯数管、盯人管”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发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管办统筹作用,一体推进风险识别、统筹应对和回归改进,全面提升税收监管效能。成立税务稽查纪委,着力建强稽查队伍。优化选案、审理机制,提升稽查工作质效,有力维护公平的经济税收秩序。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全面落实权力清单制度。全面执行《权责清单》、《税收征管职责清单(试行)》、《税收征管业务工作规程(试行)》等制度,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原则,继续完善市、县及基层税务分局的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行政权力运行标准化。

(二)强力推进监督工作。聚焦贯彻落实“反向开票”、“两高一资”出口应征税货物、违规招商引资涉税问题、成品油消费税提级监管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及“吃拿卡要”专项整治,严肃执纪问责,深化以案促改,系统提升“三不腐”综合治理效能工作受到省局纪检组长批示肯定,并在中国税务报“全面从严治党专刊”专题刊出。

七、完善权利救济及纠纷化解机制

(一)建立健全利益表达和协商沟通等机制。进一步完善12366和特服号等投诉渠道,建立市局领导接待日,全面施行市局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办税大厅值班制度,对外公开监察投诉电话。各部门对纳税人投诉、信访信息高度重视,均第一时间了解情况,积极与纳税人接触,引导和支持纳税人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

(二)完善纳税人权利救济机制。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行政诉讼法》及《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相关规定,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进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专业化,成立了专门的税务行政复议办公室,建立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运行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处理税务行政争议,妥善化解矛盾。

(三)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开展大走访、大调研活动,深入了解和研究涉税纠纷的产生及矛盾化解机制,实现调解和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畅通纳税人投诉渠道,建立纳税人以及第三方对税收工作质量定期评价反馈制度,对部分投诉事项实行限时受理、处置和反馈。在处理涉税事项时,我局坚持及时与纳税人沟通,对纳税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得到了纳税人的高度认同,有效解决了税收争议,也维护了纳税人权益。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完善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细化政务公开工作分工,优化信息公开目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相关规章制度。依托省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市政务服务网,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的“双公示”形式,推进双创优惠、省内通办、实名办税等重大举措的公开力度,逐步扩大税收信息主动公开领域和范围。

(二)健全信息公开渠道建设。以“徐州税务”网站为公开主渠道,进一步拓展新媒体渠道、实体办税服务厅等其他渠道的公开,强化不同公开渠道之间联动和信息共享。围绕重大政策效应落实、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及时广泛地宣传新的政策规定,切实使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掌握新的税收法规政策,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建立及时主动回应机制。一方,举办税收政策解读会,推进税收优惠政策落地,主动回应涉税热点和社会关切。不断拓展政策解读的途径和手段,充分利用税务网站、微信微博、主流媒体等多渠道进行宣传解读。另一方面,及时回应外部监督建议。市局领导带队集中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解答政策问题,并邀请代表现身评税,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经济参考网、光明网等多家媒体相继刊出多篇采访报道。积极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加强税法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税收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按照《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创建工作。在国家宪法日、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制订宣传展板,印制宣传材料,集中开展了多个主题税收法治宣传活动。与当地文化特色、产业特色相融合,有序推出“税收文物背后的故事·趣味答题”活动、民间艺术话税收、“春花绽放税宣忙”、新办企业“开业第一课”、税法进课堂、税惠助农等活动。提供集成式“问办协同”服务,将‘税费红包’送上门,护航企业加强科技攻关。组建“税先锋”志愿服务队,开展“助企向‘新’而行”系列活动,积极引导企业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组建“税小新”服务团队带着“小课堂”走进驻新部队,用精细服务护航士兵们将来可能面对的退役后创业就业新征程。

(二)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创新方式方法发挥税务机关在诚信纳税建设中的示范作用。积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对纳税信用好的纳税人依法提供更多便利,对纳入“黑名单”的纳税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加强宣传,形成正向激励和反向警示的双向合力,为诚信纳税营造良好氛围。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提升法治队伍素质。持续加强税收法律人才的培养。鼓励和支持干部学法,积极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严格税收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开展各项业务练兵比武,税收执法队伍本领不断增强。 

(二)健全公职律师制度。公职律师成为税务系统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的骨干力量,为不断提升税收工作法治水平提供依法保障。支持公职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加大公职律师锻炼培养力度,对所有通过司法考试的同志及具有法制专业背景人员进行重点、系统培养,更好的为我局法治工作做贡献。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

(一)建立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议事规则,建立和落实了领导小组例会制度,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依法治税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形势,加强工作统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二)提高全员的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充分发挥用人导向作用,把法治观念强不强、法治素养好不好作为衡量干部德才的重要标准,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重要内容。在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行政能力强的干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