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非正常户认定公告(2025年2月)

发布时间:2025-03-04 13:13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现将2025年2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非正常户认定公告清单(2025年2月).xlsx

附件2:原国家税务总局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非正常户认定公告清单(2025年2月).xlsx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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