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7号)
发布时间:2025-03-04 14:15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苏州税稽处〔2025〕24号、苏州税稽处〔2025〕25号、苏州税稽处〔2025〕26号、苏州税稽处〔2025〕27号。处理决定如下: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为“虚开”。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周振宇、吴江荻 座机电话0512-65162532、0512-65168668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税务处理决定书文号 |
1 | 苏州琉玉鼎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1320506MAD9L69R87 | 苏州税稽处〔2025〕24号 |
2 | 苏州岭江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1320506MAD7RCWB0Q | 苏州税稽处〔2025〕25号 |
3 | 苏州都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1320506MAD5QKUF5C | 苏州税稽处〔2025〕26号 |
4 | 苏州咔韵桔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91320506MADLFL5D7U | 苏州税稽处〔2025〕27号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