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溧阳市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5-03-05 09:14 | 来源:溧阳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2024年,溧阳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原则和要求,全面推进税收法治建设,为推动税收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心组理论学习课程,充分发挥中心组学习领学促学作用。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第一主题”、青年理论学习“第一任务”,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
二、全面履行税务工作职能
紧紧围绕全年组织收入目标任务,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靠前站位谋划部署,主动出击盘活税源,助力全市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按要求核实、报送上级部门下发的收入质量数据,有力推动税收收入质量的提升。持续开展分区域、分行业、分税种的自主监管专项工作,为组织收入提供良好补充。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稳步推进新征管体系示范点建设,确立以建设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三个体系作为推进改革的核心环节和主攻方向,在顶层设计框架内不等不靠主动作为,通过聚焦获得感满意度提升,建设税费服务新体系;聚力分类分级管理,建设税务执法新体系;聚神监管能力建设,建设税务监管新体系。大力推进部门协作、社会协同、司法协助等税收共治工作,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与市检察院、法院不断拓宽法税协作范围,在原有的法拍、破产、强清、民间借贷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收合作基础上,首次进行股权转让信息共享,努力实现基层税费治理能力和效能双提升。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根据进一步完善民主集中制相关制度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议事、决策规则,量化细化党委议事内容和权责范围,提升全局民主集中制的决策质量和执行质量。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的作用,安排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积极参与办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合法性审查等事项,为重大决策、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择优向市检察院、市人民法院推荐听证员、人民陪审员等,为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供智力支持。
五、提升税收信息化能力
发挥大数据核心驱动作用,落实智慧税务和以数治税新要求,推动管理创新常态化、制度化,做到无数据不决策、无数据不管理。以“以数治税”能力提升活动为抓手,建立数据应用专家团队,将BIEE等作为应知应会的基本分析工具熟练掌握,营造全员懂数据、全员用数据的良好氛围。把握好“四精”和智慧税务建设总要求,落实好数电票推广、新电局上线等重点指标任务,围绕“两个中心、一个团队”建设,深化纳税人缴费人诉求管理等机制运行效能。依靠“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探索建立“前台+后台”协同工作机制,升级“人工+智能”咨询,通过午间值班、延时服务,及时响应和处理各类线上办税问题,确保线上咨询服务不间断,为纳税人带来“服务全天候、业务全覆盖”的办税缴费服务体验。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为着力点,大力开展依法治税,落实税务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办税服务厅执法辅助人员岗位配置和权责设置。落实税务行政执法公示、税收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做好执法公示平台权力和责任清单的维护更新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推行工作。落实长三角区域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制度,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推进全局税收执法工作水平。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在常州范围率先融入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推动实施社保征缴争议分级分类应对机制。在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市信访局)设立劳动社保纠纷调处工作室,协调处理涉及社保费的重大争议及信访舆情事件;联合人社医保部门在市政务中心成立社保咨询争议调解中心,联合处置一般性诉求。在各镇(街道)由属地分局建立税费争议调解室,就地解决争议诉求。以“枫桥式”分局(所)创建为契机,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助手作用,每名公职律师负责联系1个税务分局(所),定期在基层税务分局(所)涉税争议咨询调解中心驻点,积极参与化解涉税矛盾纠纷,涉访涉诉和突发事件的调查、取证等工作。
八、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
构建一体化综合监督体系,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督,通过内部控制监督平台实现对税收执法行为的自动化考核,建立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有效监督税务人员执法行为。全年筛选各类疑点数据下发核查,并全部整改到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照突出重点、依法有序、准确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信息,促进税收执法公平公正公开。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根据全市税务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和溧阳市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动事项相关要求,推动崇法善治,厚植法治文化。积极采取“未问先送”“未用先辅”“未诉先达”等措施,开展线上线下税收政策辅导,向市场主体推送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红利账单。发挥税收法治人才优势,5名同志入选“溧阳市企业普法讲师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配合市司法局开展涉企行政检查,参与2024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动计划,报送的法治书法作品获得溧阳市2024年度“品质城市有我”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一等奖,一篇案例入选溧阳市“以案释法”优秀案例。
十、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加强党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制度,完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研究解决全局法治建设工作相关重大问题。规范税务执法资格管理,组织新进公务员参加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将法治教育列入各级各类培训必修课程,提高税务干部法治素养。
2025年,溧阳市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局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组织税费收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强化法律专业支撑等各项工作任务,在新征程上推动税收现代化取得更大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