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

发布时间:2025-03-06 10:27访问次数:来源: 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承担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工作;统筹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税务分局

承担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第三税务分局

承担全区内建筑安装和房地产企业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等管理工作。

第四税务分局

承担全区内涉外税收企业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等管理工作。

新盛税务分局

承担新盛街道、甘泉街道、杨寿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蒋王税务分局

承担蒋王街道、瓜洲镇、杨庙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槐泗税务所(正股级)

承担槐泗镇、方巷镇、公道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邗上税务分局

承担邗上街道、西湖街道、维扬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双桥税务分局

承担双桥街道、竹西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瘦西湖税务分局

承担瘦西湖街道、平山乡、梅岭街道、城北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正科级)

承担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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