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机构
| 发布时间:2025-03-06 10:27 | 来源: 扬州市邗江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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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
承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收服务工作;承担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工作;统筹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权益保护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或转办的其它事项。
第二税务分局
承担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第三税务分局
承担全区内建筑安装和房地产企业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等管理工作。
第四税务分局
承担全区内涉外税收企业的集中管理、风险应对等管理工作。
新盛税务分局
承担新盛街道、甘泉街道、杨寿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蒋王税务分局
承担蒋王街道、瓜洲镇、杨庙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槐泗税务所(正股级)
承担槐泗镇、方巷镇、公道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邗上税务分局
承担邗上街道、西湖街道、维扬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双桥税务分局
承担双桥街道、竹西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瘦西湖税务分局
承担瘦西湖街道、平山乡、梅岭街道、城北街道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正科级)
承担扬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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