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8号)
发布时间:2025-03-06 14:12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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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高峰 0512-69826893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告知适用)》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税务事项通知书文号 |
1 | 江苏乔盛物流有限公司 | 91320508076346083L | 苏州税二稽 通 〔2025〕 7 号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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