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
发布时间:2025-03-07 16:55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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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承担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会务、信访、机要保密、档案、督查督办、组织绩效管理等工作。统筹税收宣传工作。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承担财务管理工作。
法制科
承担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备案审查、清理等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
税政一科
承担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和进出口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承担相关税种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
税政二科
承担组织实施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征收管理工作,对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承担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
承担组织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参与有关社会保险费及非税收入征收的政策辅导、咨询服务、法律救济等工作。
收入核算科
承担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任务并依法组织实施;承担统筹协调组织收入工作,开展收入预测分析、预警分析和收入质量管理;承担本单位税收经济分析工作。
纳税服务科(办税服务厅)
承担组织开展纳税服务(含缴费服务)工作;组织实施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办税服务厅工作。
征收管理科
承担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申报纳税、欠税(费)、普通发票、个体工商户等征管工作;承担各类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业务维护工作。承担税收风险管理工作。
督察内审科
承担本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组织实施执法督察;组织实施预算执行、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等内部财务审计;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
组织人事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承担教育培训工作。
税源管理一科至四科
承担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机关党委(党建工作科)
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群工作;统筹承担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老干部科
承担老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名称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南京江北新区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