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32号)
发布时间:2025-04-14 13:44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对苏州格安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苏州捷之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税务检查。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税务检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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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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