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名称 | 江苏骏安信息测评认证有限公司 |
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00MA1MAW73X6 |
注册地址 | 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南湖大道855号扬名科创中心1101-1110室 |
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朱立楷;性别:男性; 证件号码:320283********0017 |
负有直接责任的财务负责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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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法院裁判确定实际责任人姓名、性别及身份证号码(或其他证件号码) | |
案件性质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 |
主要违法事实、相关法律依据及税务处理处罚情况” |
经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检查,发现其在检查所属期内,主要存在以下问题: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36份,金额2205.25万元,税额23.28万元;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普通发票1362份,票面额累计2990.17万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912.96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456.48万元的行政处罚、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
确定失信主体的税务机关 |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 |
公布时间 | 2025-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