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通税稽一公〔2025〕14号
发布时间:2025-04-15 14:42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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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将你单位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向社会公布失信信息。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企业注册经营地址虚假等原因,无法采取直接送达、邮寄等送达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告送达相关文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及纳税人清单2025-14.pdf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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