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5年第1号)
发布时间:2025-04-16 16:28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和国家税务总局第9号令《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的规定,现将各单位确认的2025年一季度欠税情况予以公告。被公告的纳税人必须依法缴清所欠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5年第1号)
国家税务总局连云港市赣榆区税务局
2025年4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