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44号)文件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泰兴市税务局相关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李红霞,税务检查证号:苏税征321283190346,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泰兴市税务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