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欠税公告(2025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25-04-16 11:09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 《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截止2025年03月31日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的企业(单位)欠缴税款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2025年第一季度欠税公告清册(适用于企业或单位欠税200万元以下).pdf


国家税务总局兴化市税务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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