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14号)

发布时间:2025-04-16 15:05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详见附件:公告送达名单)公告送达《 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详见附件:公告送达名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高峰 0512-69826893

特此公告。


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税务事项通知书文号

1

江苏乔盛物流有限公司

91320508076346083L

苏州税二稽 通 〔2025〕 29 号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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