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欠税公告 (2025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5-04-17 17:00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以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规定,现将截至2025年3月31日企业或其他单位纳税人累计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欠税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欠税公告清册(2025年第2期).xlsx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淮安区税务局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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