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欠税公告
2025年第2期(县级)
发布时间:2025-04-18 16:33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止2025年3月31日,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的企业(单位)的欠缴税款情况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欠税公告2025年第2期清单(县级)(适用于企业或单位).pdf
国家税务总局海安市税务局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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