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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6号)规定,现将本期个体工商户最终确定的定额情况进行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定期定额核定公示3月.pdf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税务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