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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对苏州永浒商业策划有限公司进行税务调查取证。因无法以直接、委托或邮寄方式送达《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税收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512-12366
附件:苏州永浒商业策划有限公司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pdf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