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通税开送达公告〔2025〕3号

发布时间:2025-04-25 10:07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江苏望茗能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691MA21HC090E)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三条,你单位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应缴纳税款(大写)贰佰万肆仟捌佰捌拾捌元伍角柒分(¥:2004888.57),限2024年9月24日前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通知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通税开 税通〔2024〕3001005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罗向阳   罗菊红  联系电话:0513-89192905


附件:江苏望茗能源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pdf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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