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和国家税务总局第9号令的规定,现将全市税务机关确认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被公告的纳税人必须依法缴清所欠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欠税公告(2025年第2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