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的公告(江苏艺华环保化纤有限公司、江阴市裕隆化纤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4-07 16:58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0510-82722358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确定适用)》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税务事项通知书文号 |
1 | 江苏艺华环保化纤有限公司 | 913202815767479839 | 锡税二稽税通[2025]82272号 |
2 | 江阴市裕隆化纤有限公司 | 91320281MA1MCQ7R00 | 锡税二稽税通[2025]82276号 |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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