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非正常户认定公告(2025年第4号)

发布时间:2025-04-08 16:20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1号)的规定,现将2025年3月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非正常户认定公告(2025年第4号)清册.xlsx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相城区税务局

202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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