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决定:
高大伟同志任中共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副组长(负责日常工作)、四级主办。
免去赵庆亚同志中共国家税务总局灌南县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副组长(负责日常工作)、三级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