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公告(无锡阿姆斯壮阀门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05-12 10:01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无锡阿姆斯壮阀门有限公司公告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处罚决定如下:
你单位2019年接受江苏萨莫森阀业有限公司开具的37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第三方发票。且你单位遗失2019年账簿资料,限期内无法改正。
拟对你单位上述违法行为处罚款共570,954.41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
任珅慧 0510-82720698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税务处理决定书文号 |
1 | 无锡阿姆斯壮阀门有限公司 | 91320200583727577K | 锡税稽罚告〔2025〕30号 |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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