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
关于2025年税务稽查对象随机抽查事项的公告
淮税稽公告〔2025〕702号
| 发布时间:2025-05-14 15:13 | 来源:淮安局稽查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等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组织开展2025年度随机抽查工作。为坚持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随机抽查事项公开如下:
一、随机抽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章及其实施细则第六章
《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2 号) 第十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税务稽查随机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税总发【2015】104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122号)
二、随机抽查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第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
三、随机抽查范围和内容
随机抽查范围为我市2025年税务稽查对象分类名录库和税务稽查异常对象名录库中企业。
随机抽查内容为依法检查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
四、随机抽查方式
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方式。执法检查人员采取随机选派的方式,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对随机抽查对象,税务稽查部门可以直接检查,也可以要求其先行自查,再实施重点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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