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

发布时间:2025-05-19 16:13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受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的委托,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的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电教室维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电教室维修工程项目

编号:JSYS-磋商-202500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预算:40.6万元人民币,其中:一包:预算金额为14.6万元;二包:预算金额为26万元;

2、最高限价:40.6万元人民币,其中:一包:预算金额为14.6万元;二包:预算金额为26万元;

3.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电教室维修工程项目共分为二个包,

一包:水渡口办公区408电教维修工程项目,使用面积约3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二包:淮阴区翔宇北道3号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办公楼中楼五层电教维修工程项目,总计500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采购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4.合同履行期限:一包:30日历天,二包30日历天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一包其他未列明行业,二包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磋商供应商(一包、二包)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一章“供应商须知”第33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包、二包):

1、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3、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需提供2025年2月以来任意1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四)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一包、二包):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公告发布及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1、磋商公告在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2、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6日)。

3、获取方式: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营业执照及授权委托书(内容须包含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法人或受托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发送至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邮箱:jsysgcxm@163.com),接收及报名起止时间:请于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双休、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张工     电话:18936389198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费用支付方式:支付宝缴纳,支付宝账号(18936389198)。缴纳磋商文件费用时,请备注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5月30日上午9时30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口路9号留学生创业园(西北门)1号210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张工

六、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时间:2025年5月30日上午9时30分

磋商地点:淮安经济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西北门)1号210室

七、其他事项:

按苏财购【2020】52 号文件规定,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八、本次磋商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税务局

地    址:淮安市翔宇大道3号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方式:0517-83639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永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经济开发区留学生创业园(西北门)1号211室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18936389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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