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清江浦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
清税送达公告〔2025〕052301号
发布时间:2025-05-23 15:32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清江浦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淮安禧徕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用直接送达或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税 税通〔2025〕020501号),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清税 税通〔2025〕020501号)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清江浦区税务局
2025年5月23日
国家税务总局淮安市清江浦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书
清税 税通 〔2025〕020501 号
淮安禧徕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320800696707409 )
事由: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意见交换通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通知内容:经对你(单位)报送的淮安禧徕乐国际商贸城项目(项目编号:3208020100000640000)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进行审核,现将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列举如下:
一、清算面积审核情况
该项目总可售面积159,910.32平米,已售面积106,173.30平米,销售比例为66.40%。
二、清算收入审核情况
该项目销售房产3760套,房屋面积106,173.30平米,取得的收入为531,800,738.00+(488,764.00+862,400.00 +30,033,600.00+48,788,000.00)/1.05=608,155,751.33元。
三、扣除项目审核情况
1、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的审核
土地总面积为122,928.10平方米,企业缴纳土地出让金183,000,000.00元,契税5,490,000.00元,土地登记费9,864.00元。企业取得与土地相关的经济利益96,540,000.00元。企业已清算的土地面积为55,760.00平米,本次清算的土地面积67,168.10平米,占比为54.64%。综上本次清算可扣除的土地成本为:
(183,000,000.00+5,490,000.00+9,864.00-96,540,000.00)*54.64%*66.40%=33,361,674.03元。
2、前期工程费的审核
“禧徕乐国际商贸城”项目属于清江浦区二等地块,依据市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四项建安成本参考指标,前期工程费占建筑安装工程费比例9.05%,经测算“禧徕乐国际商贸城”项目前期工程费为22,527,241.96元。
3、建筑安装工程费的审核
“禧徕乐国际商贸城”项目竣工时间为2012年,已售面积106,173.30㎡,已售房屋类型均为商业,2012年商业建安参考值为2,345.00元,经测算“禧徕乐国际商贸城”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248,976,388.50元。
4、基础设施费的审核
“禧徕乐国际商贸城”项目属于清江浦区二等地块,依据市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四项建安成本参考指标,基础设施费占建筑安装工程费比例21.65%,经测算“禧徕乐国际商贸城”项目基础设施费为53,906,577.74 元。
5、公共配套设施费的审核
“禧徕乐国际商贸城”项目属于清江浦区二等地块,依据市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四项建安成本参考指标,公共配套设施费占建筑安装工程费比例5.11%,经测算“禧徕乐国际商贸城”项目公共配套设施费为12,710,884.74元。
6、开发间接费的审核
“禧徕乐国际商贸城”项目属于清江浦区二等地块,依据市局房地产开发项目四项建安成本参考指标,开发间接费占建筑安装工程费比例1.93%,经测算“禧徕乐国际商贸城”项目开发间接费为4,815,851.50元。
7、税金的审核
“禧徕乐国际商贸城”项目共申报缴纳营业税25,902,667.6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813,186.72元,教育费附加776,775.41元,地方教育附加482,461.12元,印花税266,426.70元。预缴土地增值税15,564,140.75元。
经审核,该项目最终应缴土地增值税30,407,787.57元,已缴土地增值税15,564,140.75元,应补土地增值税14,843,646.82元。
请对所列事项予以核对,并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书面核对意见和相关资料。
税务机关(签章)
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