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胥口税务分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2号)
| 发布时间:2025-05-29 15:23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吴中税社征字〔2025〕第001005号)。处理决定如下: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67901.96元,滞纳金67901.96元,医疗保险费27710.18元,工伤保险费2214.23元,滞纳金2214.23元,失业保险费6734.35元,滞纳金6734.35元,生育保险费2425.07元,以上累计欠缴社会保险费183836.33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胥口税务分局领取《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吴中税社征字〔2025〕第001005号),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胥口税务分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胥口税务分局
冯楠 座机电话0512-6638656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胥口税务分局《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社会保险费征收决定书》文号 |
1 | 苏州力源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91320506736528473Q | 吴中税社征字〔2025〕第001005号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吴中区税务局胥口税务分局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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