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关于送达常州市武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06 11:07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常州市武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1295091448X6)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检查组已根据你单位登记的注册地址(武进区礼嘉镇工业园区)及电话号码联系未果。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二处〔2025〕61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常州市武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税务处理决定书》(常税稽二处〔2025〕61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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