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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东税苴镇送达公告〔2025〕1号
发布时间:2025-05-08 09:48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如东县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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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无法联系,我局对你单位作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见附件。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东税苴镇通〔2025〕500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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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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