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19号)

发布时间:2025-05-09 17:20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苏州税二稽罚告〔2025〕37 号。拟处罚决定如下:罚款20000.00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陈光义  0512-69595210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具体文书 文号

1

江苏佳分科技有限公司

91320402MA1MNPEM1R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苏州税二稽罚告〔2025〕37 号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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