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非正常户公告(2025年5月)

发布时间:2025-06-10 14:13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第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第21号)规定,现对2025年5月认定的非正常户情况(具体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告,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附件:非正常户清册(2025年5月).pdf



国家税务总局泰州市海陵区税务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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