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12号)

发布时间:2025-06-10 09:39 访问次数: 来源:苏州局第三稽查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领取《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程畅  0512-52311587 ;钱桦 0512-52311509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具体文书 文号

1

张家港永谊鸿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91320582MA1XMWCE7U

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苏州税三稽协通〔2025〕15 号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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