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12号)
发布时间:2025-06-10 09:39 | 来源:苏州局第三稽查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领取《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程畅 0512-52311587 ;钱桦 0512-52311509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具体文书 文号 |
1 | 张家港永谊鸿能源贸易有限公司 | 91320582MA1XMWCE7U | 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苏州税三稽协通〔2025〕15 号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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