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农村分局餐厅及保洁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12 15:59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农村分局餐厅及保洁劳务外包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并于 2025年06 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KSZJSQ[2025]045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农村分局餐厅及保洁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磋商
(四)最高限价:47.5万元
(五)采购需求: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农村分局餐厅及保洁劳务外包采购项目,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六)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07月01日-2026年06月30日。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声明及信用承诺);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本项目实行纸质采购。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磋商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5年06月13日9:00至2025年06月19日 17:30。
(二)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微信报名(微信号同手机号)。
(三)报名前须提交以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经确认后视同报名成功,否则不接受报名。
(四)报名联系人:蔡晨 17552743818(微信号同手机号)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投标的,应按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磋商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5年06月23日 14:30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磋商地点: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宿迁市宿豫区江山一品17栋23层2311)会议室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供应商信用信息
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信息,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
地址:宿迁市宿豫区项王东路11号
联系方式:陈慧 0527-84465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昆山市中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江山一品17栋23楼2311
联系方式:0527-88887790/17552743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晨(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7552743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