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通税开送达公告〔2025〕21号
发布时间:2025-06-13 09:47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南通杰成钢结构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6913018295847):
你单位2021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的应缴纳税款(大写)壹拾肆万壹仟贰佰壹拾柒元壹角陆分(¥:141217.16)元,限2025年7月17缴纳,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与税款一并缴纳。逾期不缴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通税开税通〔2025〕7020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2025年6月1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