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关于送达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无锡乐奥佰润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6-17 16:02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领取《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王华山 0510-8522570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1

无锡乐奥佰润工业科技有限公司

913202145939874013

锡税一稽不罚〔2025〕24号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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