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关于送达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的公告(无锡市恩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06-18 13:11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无锡市恩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3323748486T):
因你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违法行为,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之规定,于2025年6月17日对你单位作出《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梁税社限催缴字〔2025〕04051501号),因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均无法向你单位送达文书,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送达后10日内请你单位到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缴纳欠缴的社会保险费和自欠缴之日起至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的滞纳金。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起诉。如对本决定逾期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我局将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附件:
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无锡市恩美文化发展有限公司).pdf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梁溪区税务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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