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16号)
发布时间:2025-06-18 14:42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 的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下列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下列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领取《税务协助检查通知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周振宇 0512-6516253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税务事项通知书文号 |
1 | 苏州鹏嘉物流有限公司 | 91320508MA1MNEGM49 | 苏州税稽协通〔2025〕35号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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