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宝利盈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106MA1MQ0Q14T)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阻止出境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阻止出境决定书 鼓税阻〔2025〕1 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鼓楼区税务局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