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36号)
| 发布时间:2025-06-23 14:25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苏州税二稽处〔2025〕80 号、苏州税二稽罚〔2025〕49 号。处理决定如下:责令你单位按照真实经营情况更正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处罚决定如下:罚款20000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李秉正 0512-6982699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 纳税人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具体文书 文号 |
1 | 苏州相元科技有限公司 | 91320507MAD8HXJJ7T | 税务处理决定书 苏州税二稽处〔2025〕80 号 |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苏州税二稽罚〔2025〕49 号 |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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