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
(2025年第37号)

发布时间:2025-06-23 14:30 访问次数: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苏州税二稽处〔2025〕81 号、苏州税二稽罚〔2025〕50 号。处理决定如下:责令你单位按照真实经营情况更正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处罚决定如下:罚款20000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领取《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联系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其他方式领取。

联系方式: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李秉正 0512-6982699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送达名单

序号

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具体文书 文号

1

江苏佳分科技有限公司

91320402MA1MNPEM1R

税务处理决定书

苏州税二稽处〔2025〕81 号

2江苏佳分科技有限公司91320402MA1MNPEM1R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苏州税二稽罚〔2025〕50 号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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