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
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送达公告

建税公告﹝2025﹞1600002号
发布时间:2025-06-25 17:19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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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建税费限缴通〔2025〕500021号)。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限期缴纳通知书.docx



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建邺区税务局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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