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03 17:13访问次数: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字体:[ 大 ][ 中 ][ 小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对徐州新宁置业有限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意见交换通知),因无法以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意见交换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税务事项通知书》邳税二税通〔2025〕53号.pdf

           《税务事项通知书》邳税二税通〔2025〕54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邳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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