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钟楼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5年第2号)

发布时间:2025-07-14 15:41 访问次数: 来源:常州钟楼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2004﹞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钟楼区税务机关确认的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被公告的纳税人必须依法缴清所欠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的,税务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钟楼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5年第2号).xlsx


国家税务总局钟楼区税务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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