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美轩)

发布时间:2025-07-14 13:50 访问次数: 来源:常州市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常州美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13MA1Q2YJ74Q):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向你单位送达税务文书,执行人员已根据你单位登记的注册地址(常州市金坛区华城中路168号)及电话号码联系未果。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常税稽一税通〔2025〕179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常州美轩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常税稽一税通〔2025〕179号).doc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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