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5年第3号)

发布时间:2025-07-16 07:50 访问次数: 来源:常州金坛区税务局 字体:[ 大 ][ 中 ][ 小 ] 打印本页 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5条和《欠税公告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4〕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全区税务机关确认的企业、单位纳税人欠缴税款200万元以下(不含200万元)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纳税人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欠税公告(适用于企业或单位).xls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欠税公告(适用于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xls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金坛区税务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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