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姑苏区税务局欠税公告
(2025年第3号)
(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 发布时间:2025-07-18 16:30 |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姑苏区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及《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2004〕第9号令)规定,现将截至2025年6月30日,欠缴税款1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欠缴税款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姑苏区税务局欠税公告清单(适用于个体工商户)(2025年第3号).xlsx
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姑苏区税务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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