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关于送达江苏塑沅石化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的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7-22 14:39 | 来源:常州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江苏塑沅石化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20411MA217UQC52):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进行税务检查,检查组已根据你单位登记的注册地址(天宁区龙洲伊都花苑 11 幢 901 室)及电话号码联系未果。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详见附件),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进行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
江苏塑沅石化有限公司《税务事项通知书》(常稽税通〔2025〕98号).pdf
国家税务总局常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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