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送达公告(2025年7月)
| 发布时间:2025-07-23 16:54 | 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 | 字体:[ 大 ][ 中 ][ 小 ] | 打印本页 | 正文下载 |
嘉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
你(单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缴纳或解缴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请你(单位)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9日内,到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缴纳或解缴税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本公告自公告满30日起,即视为已送达。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2025年7月责令限期缴纳公告名单(单位).pdf
国家税务总局靖江市税务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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